用足用好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 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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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海南省社科联(社科院)调研组

出  处:《今日海南》2021年第9期47-49,共3页Hainan Today

摘  要:2020年6月1日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规定,对鼓励类产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在"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但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2021年7月8日,海关总署印发《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7月13日,海口海关发布《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海关实施暂行办法》.

关 键 词:进口料件 税收征管 加工增值 自由贸易港 消费税 暂行办法 保税港区 进口关税 

分 类 号:F75[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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