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预审模式的变迁  

On the Changes of Pre-examination Mode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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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晶[1] Zhang Jing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出  处:《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34-45,共12页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摘  要:1903—2019年,我国预审模式几经变迁。清朝末年沈家本修律时引入法官预审模式,开启了预审制度在中国的曲折发展。北京政府时期法官预审模式得到改进和完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予以废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开始探索公检法三机关多头混合预审模式,抗日战争时期形成了公安机关预审模式,解放战争时期出现“侦审合一”模式的萌芽。1949年至今,我国预审模式经历了“侦审分离”和“侦审合一”,最终形成现在的“侦审分离+法制”模式和“侦审合一+法制”模式。当前科技手段推动侦查模式的转变,预审的功能也在发生转变,从审讯深挖转向科技深挖,夯实证据、文书审核功能也在逐步加强。

关 键 词:法官预审模式 公安预审模式 侦审合一+法制 侦审分离+法制 数据挖掘 

分 类 号:D631.2[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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