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诉源治理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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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正航[1] 丁洁[2] 麻伟静 

机构地区:[1]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党委 [2]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

出  处:《中国司法》2021年第10期90-96,共7页Justice of China

摘  要:“诉源治理是指社会个体及各种机构对纠纷的预防及化解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方式和方法,使潜在纠纷和已出现纠纷的当事人的相关利益和冲突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所持续的过程。”诉源治理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去把握,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和法院裁判终局。律师是参与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通过参与立法、担任法律顾问、律师调解等非诉活动和诉讼活动,高效地参与到诉源治理的前两个维度,在维护司法公正、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关 键 词:法院裁判 律师参与 非诉 联合行动 参与立法 预防为先 诉讼活动 法律顾问 

分 类 号:D926.5[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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