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决定(云府[202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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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出  处:《房地产导刊》2021年第11期79-79,共1页Real Estate Guide

摘  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因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建设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规划要求,具体如下.

关 键 词:广州市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 综合交通枢纽 棠溪 广州市白云区 建设工程 实施办法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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