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怎么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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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伴侣》2021年第11期33-33,共1页Companion

摘  要:问:我和丈夫1996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生育了两个子女。前段时间他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请问,我能不能继承他的遗产,我的孩子能不能继承他们父亲的遗产?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关 键 词:继承遗产 结婚登记 夫妻名义 结婚实质要件 民法典 未登记 区别对待 民政部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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