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2]天津商业大学
出 处:《传播与版权》2021年第11期112-117,共6页
基 金: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算法正义’视域下的数据权利体系研究”(项目编号:TJFX20-008)阶段性成果;天津市高校“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成果;天津商业大学“青年英才百人计划”资助成果(资助时间2018.01.01-2021.12.31)。
摘 要: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使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法律上应以何种方式进行保护,成为法律领域必须明确的问题。从技术特征和产生过程来看,人工智能是功能高度自主化的人类工具,法律领域应当防范人工智能带来的功能风险,而非主体颠覆。人工智能的工具属性并不必然否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作为作品获得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在外观主义作品观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通过设定外观主义的“创造性”标准,实现其外在标识化,从而有条件地获得著作权法保护。基于工具属性视角,人工智能作品以使用者为核心确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更有利于其独立于智能工具本身的社会流转和价值实现。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