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网络游戏外挂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32

Criminal Law Regulation of Network Game Plugins in the Era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艳红[1] Liu Yanhong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

出  处:《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64-82,共19页Ecupl Journal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的刑事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构研究”(项目号21&ZD2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网络游戏外挂通过使用特定的人工智能技术来代替人工操作发出指令。当前网络游戏外挂由单一技术型升级为复合技术型,自动操作性大幅增强,并主要分为辅助操作类游戏外挂和数据修改类游戏外挂。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游戏外挂的刑法规制,存在对网络游戏外挂行为入罪标准的理解不一、个人责任和平台责任归责错位的问题。制作、销售、使用辅助操作类和数据修改类游戏外挂不构成犯罪,只有制作、销售超出正常运行机理的“超规格数据修改类外挂”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个人只有以营利为目的,深度介入超规格数据修改类游戏外挂的制作、销售过程,和平台达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才和平台成立共犯,否则仅是帮助行为,主要追究平台的刑事责任,将追责重心由个人转向平台。

关 键 词:网络游戏外挂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平台责任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