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上海201701 [2]喀什大学法政学院,新疆喀什844000 [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82
出 处:《广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11期92-100,共9页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 金:2018年度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研究基金项目“吉尔吉斯斯坦投资法律制度研究”(18SHJD03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BIA190206)。
摘 要:作为一项古老的国际习惯法原则,"用尽当地救济原则"贯穿了国际投资协定的整个发展历程,被广大资本输入国视为维护国家外资规制权的重要工具。随着发展中国家引资需求的上升,用尽当地救济原则逐渐被资本输入国放弃,但是在近年缔结的双边投资协定中该原则又有"回归"的趋势。在中国对中亚国家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对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应采取何种态度,成为完善中国与中亚国家双边投资协定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前,中亚国家对是否要求用尽当地救济原则主要有宽松和收紧两种态度。对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等持宽松态度的国家,中国应积极主张放弃用尽当地司法救济的要求,保障中国投资者将争议直接提交国际仲裁的权利;对于持收紧态度的乌兹别克斯坦,中国应尽可能地保证现行中乌双边投资协定的有效实施,同时也要做好修订中乌双边投资协定的准备,保障在中乌投资者的程序性利益。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52.14.23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