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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邢曙光 汪太贤 Xing Shuguang;Wang Taixian
机构地区:[1]四川师范大学四川文化教育高等研究院,成都610066 [2]广西大学法学院,南宁530004
出 处:《广东社会科学》2022年第1期140-150,共11页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摘 要:在戊戌变法之前,康有为的政治主张自“君民共主”转变为“君主立宪”,其所持的“孔子制宪说”可为此转变提供解释。康有为的“孔子制宪说”源于其突破传统公羊学后形成的新的“孔子改制说”,强调了孔子立制的根本性法规范地位。这一理论提出的背景,在于其为实现“君民共主”主张,于1895年提出的“议郎制”改革设想受挫。面对挫折,康有为继续坚持其“议郎制”的立论基础——“孔子改制”思想,又复受近代宪法理念激发,最终融铸传统“宪法”思想和“孔子改制”思想形成“孔子制宪说”,以强化孔子的政治权威地位,突出孔子立法对君主的规范作用。“孔子制宪说”建立起了“君民共主制”与“君主立宪制”间的逻辑联系。“君主立宪”思想经康有为提出后在清末广为传播,成为清末政治改革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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