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沭泗局直属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改革迈开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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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光临[1] 

机构地区:[1]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221018

出  处:《治淮》2021年第12期4-6,共3页

摘  要:为更好履行沂沭泗局在水利基本建设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直属重点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经报淮委同意,2016年沂沭泗局对直属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进行了改革,将沂沭泗局直属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系临时机构,没有机构代码)的建设管理职责,调整到沂沭泗局防汛机动抢险队(系中编办在册事业法人单位,以下简称抢险队),以局抢险队为依托,组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工程建设管理常设、专业化的项目法人单位,并下发了《沂沭泗局关于调整防汛机动抢险队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关 键 词:项目法人责任制 沂沭泗 管理职责 事业法人 机构代码 水利基本建设 中编办 工程建设管理 

分 类 号:F426.9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D630[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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