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制文與三司分立:南宋初年川陝高層的權力格局  被引量:1

Civil Administration of Sichuan and Shaanxi and Its Power Structure in the Early Southern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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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陳希豐 Chen Xifeng

机构地区:[1]四川大學文化科技協同創新研發中心

出  处:《文史》2021年第4期65-86,共22页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科研基地項目“7—16世紀的信息溝通與國家秩序”(17JJD770001);國家社科基金西部項目“南宋邊防格局的形成與演變研究”(19XZS007);全國高校古委會直接資助項目“《張浚集》編年輯校”(2060)階段性成果。

摘  要:南宋紹興初年,川陝最高權力機構宣撫處置司經歷了一個較爲明晰的“分權”過程。該過程包含由人事對立到職能分化、再到機構分立的不同階段。其間,決策層曾兩度設立都督府,欲圖在川陝重啓“集權”模式,最終卻都加速了“分權”的進程,顯示中央對於地方的經營措置往往會受到全局的牽動、影響而産生扭曲與變形。首任宣司長官張浚去職前後,朝廷治蜀方略的基本出發點是防範“張浚式人物”再度出現,而非武將專權。爲此,朝廷運用多種手段削弱宣司長官職權,同時默認蜀口守將吴玠迅速坐大,藉以對宣司長官形成掣肘與制衡。某種意義上説,南宋初年川陝曾短暫出現過“以武制文”的局面。紹興四、五年間,王似、盧法原、范正己等宣司長貳與吴玠的衝突應在此背景下加以理解。面對川陝文武不諧局面,朝廷一度重啓“張浚故事”,遣派重臣趙鼎出鎮川陝;隨後又轉换思路,以邵溥兼權宣副爲契機,主動明晰文武兩位宣司長官職權,以吴玠“專行戰守事”,綿州/閬州宣司在職事上則呈現“民政化”趨勢;並最終在席益帥蜀期内形成了武將吴玠領宣撫司“專治兵事”、文臣席益掌制置司專管“選舉、差注、民事”、趙開都轉運司專理財政、三司之間不相統屬的新格局。

关 键 词:南宋初年 川陝 吴玠 宣撫司 權力格局 

分 类 号:D691[政治法律—政治学] K245[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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