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分公司向发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如何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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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登山[1] 

机构地区:[1]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出  处:《建筑》2022年第2期60-60,共1页

摘  要:一、裁判规则承包人的分公司盖章并向发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发包人签章确认的,视为发包人认可结算文件,应将结算文件作为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二、规则理解承发包双方经过招投标程序,于2014年5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发包人将项目交承包人承建。案涉工程于2014年7月开工,2017年8月,工程经五方竣工验收合格。

关 键 词:工程价款 发包人 招投标程序 承发包双方 裁判规则 补充协议 承包人 

分 类 号:D922.291.9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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