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2

The Perfection of Juvenile Guardianship and Supervision System in China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赞 郑向春 CHEN Zan;ZHENG Xiang-chun

机构地区:[1]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广东湛江524003 [2]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出  处:《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54-57,共4页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基  金:湖南省法律实务技能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资助项目。

摘  要: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监护人侵害,防止监护人滥用监护权。该制度的理论基础源于国家亲权理论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监护监督主体方面,应借鉴两大法系主要地区和国家的监护和监护干预模式,确立社区和民政部门的监护监督主体资格。在监护监督客体方面,应根据监护人身份采取不同监护手段。在具体监督措施方面,应立足于我国的国情,细化和完善监督措施。在监护监督的配套措施方面,应设立特殊家庭走访制度、未成年人利益代理人制度、强制报告制度。

关 键 词:未成年人 监护监督 救济性监督 

分 类 号:D922.183[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3.9[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