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污染环境犯罪司法解释的适用  

Application of New and Old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rime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永兴 Wang Yongxing

机构地区:[1]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2年第2期34-37,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在旧的司法解释实施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行为人实施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行为,从"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兜底条款慎用原则及刑法谦抑性的要求来分析,不能认定为污染环境罪的后果特别严重,而应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按照处刑较轻的司法解释来定罪量刑。

关 键 词:司法解释 污染环境罪 刑法谦抑性 从旧兼从轻原则 污染环境犯罪 兜底条款 定罪量刑 裁判要旨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