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发[20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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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四川省人民政府

出  处:《绿色天府》2022年第1期6-7,共2页Green Tianfu

摘  要: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如下命令。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2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二、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关 键 词:森林防火期 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防火条例 火险期 火险区 《森林防火条例》 指挥机构 

分 类 号:S76[农业科学—森林保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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