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刘军凯 LIU Jun-kai
机构地区:[1]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63
出 处:《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62-65,共4页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
摘 要:催收非法债务罪保护集体法益和个人法益,在性质上属于抽象危险犯。刑法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未突破民法的限制性规定。基于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套路贷所产生的非法债务不在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规制范畴。司法实践中,催收行为具有反复性和组织性的特征,行为对象不局限于债务人。在限制人身自由型、侵入住宅型和恐吓型索债行为的定性上,需要充分考虑法定刑配置。催收非法债务罪与寻衅滋事罪在适用上对立,不存在竞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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