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广珠至京广客车联络线)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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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出  处:《房地产导刊》2022年第2期136-136,共1页Real Estate Guide

摘  要:云府[2021]36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因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广珠至京广客车联络线)建设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规划要求,具体如下:一、征收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0000201900619号)等有关文件确定(附件1、2);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关 键 词:广州市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设项目选址 广州市白云区 征收范围 实施办法 高速铁路项目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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