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制度的司法适用逻辑——基于176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The Logic of Judicial Application of Tax Late Fee System——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176 Judicial Document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赵岳平 Zhao Yueping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出  处:《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年第2期56-60,共5页Journal of Hunan Taxation College

摘  要:纳税主体超过法定的纳税期限未缴纳税款,即构成滞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对税收滞纳金制度的规定略显粗浅,致使在税务案件中出现税务机关执法混乱和司法机关裁判差异。基于有关税收滞纳金制度的176份裁判文书分析,提出中国税收滞纳金制度司法适用应当优先适用《税收征管法》,以指导性案例明确税收滞纳金征收上限,同时强化税务机关对涉税价格认定评估时的责任,严格审查是否履行税收核定法定程序,以防止执法随意,增强税收滞纳金裁判的准确性与科学性,有效减少司法适用中的争议。

关 键 词:税收滞纳金 纳税人权利 《税收征管法》 《行政强制法》 

分 类 号:F810.42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