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与回归: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法律关系的性质  被引量:2

Alienation and Regression:On the Nature of the Legal Relationship Between Medical Treatment and Elderly Care Service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何平[1] 孙秀红[1] He Ping;Sun Xiuhong

机构地区:[1]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出  处:《社会治理》2022年第3期19-25,共7页Social Governance Review

基  金:中国政法大学大健康法治政策创新科研项目资助课题(项目编号:612102801)研究成果。

摘  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法律关系涉及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被保险人以及服务提供方四类主体,应分层次对其性质作出具体分析。服务启动层次的法律关系性质为公法性质,服务运行层次为兼具公私法属性的契约关系,服务保障层次是侧重公法性质的监管保障关系。公法私法化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表现为公私合作和强调效率,但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异化,在发挥“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与追求“经济利益”之间出现失衡,造成公权力寻租和公共资源浪费问题。为此,从职责的国家性和服务的公共性两方面提出完善建议,以达到平衡“公”与“私”属性间状态并且严守公属性本质的目的。

关 键 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法律关系性质 社会保险 公法私法化 

分 类 号:D92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669.6[政治法律—法学] R197.1[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