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理条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朱根民 

机构地区:[1]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

出  处:《中国土地》2022年第3期60-60,共1页China Land

摘  要:B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B局)向王某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李某认为其作为利害关系人,未征求自己是否同意建设的意见,损害了自己的相邻权,属于违反法定程序,请求A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A厅)依法撤销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A厅经审查后向李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李某与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条件,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驳回李某的申请。李某认为其向A厅提交的申请,不是行政复议申请,A厅向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违法,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决定书。

关 键 词:直接利害关系 违反法定程序 利害关系人 相邻权 受理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法 

分 类 号:D922.1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