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就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发放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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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  处:《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2年第4期57-57,共1页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摘  要:日前,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对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经营者发放提醒告诫函:提醒各经营者,1.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收费标价牌必须设置在停车场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其他费用。

关 键 词:其他费用 车辆停放 山东省泰安市 停车场收费 明码标价 服务收费行为 服务费 机动车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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