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2]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出 处:《自贸港法坛》2022年第1期45-50,共6页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 people’s court
摘 要:不同于《继承法》对于遗产范围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1122条未对其进行列举,而是采取了概括加排除的立法模式,适应日益多样的财产权益形态,为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互联网在我国迅猛发展,同时也不断激励着科学技术发展,造就了更多的创新型人才,为人民生活提供了较大的便利。然而,任何事物都是利弊共存的,互联网的瞬息万变也不可避免伴随着一些社会问题产生。这些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需要相应法律法规来予以解决,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解决出现的纠纷,运用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网络虚拟财产即是社会加速变革、互联网飞速发展背景下的产物。作为一种新的财产权益形态,在继承发生时,网络虚拟财产应该如何继承备受社会关注。本文立足网络虚拟财产概念,对这一新的财产权益形态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并对网络虚拟财产作出基本的定义。通过对于《民法典》出台后网络虚拟财产可继承性进行分析,针对现阶段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