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
出 处:《合作经济与科技》2022年第12期190-192,共3页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基 金: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刑事损害赔偿对量刑的影响”(项目号:2016F004);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构建研究”(课题编号:CLS[2021]D75);2021年度西安财经大学科学研究扶持项目:“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制度构建研究”阶段性成果;西安财经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摘 要:企业合规是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借助于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实现合法运行的目的。我国确立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助于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助于落实宽严相继的刑事政策、有利于保护民营企业防范合规风险。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法律激励理论能够从法经济学角度证成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激励企业合规的重要价值;犯罪预防理论和法益修复理论是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的法理依据。在程序法上建立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应重点关注适用对象、适用案件范围、考验期限等方面,从而更快推动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成。
关 键 词:营商环境法治化 企业合规 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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