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四年“苏州诸生案”诗歌本事考  

An Examination on the Concerned Matter Itselfina Poem Dealing with the "Case of Scholars in Suzhou" in the Fourth Year of Jia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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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赵杏根[1] ZHAO Xinggen

机构地区:[1]苏州大学文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出  处:《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46-50,共5页Journal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摘  要:范来宗《喧喧》诗之本事为“苏州诸生案”。嘉庆四年(1799)四月,吴县知县甄辅廷为富户向生员吴三新讨债,违例对吴用刑,苏州诸生对此表示抗议,在告官不理的情况下罢考。当局逮捕诸生两百多名,施以酷刑,革除许多人的诸生资格。在嘉庆帝的干预下,绝大部分诸生的资格得到恢复,但有三位秀才被流放。当局兴此大狱的目的,不仅是谋取诸生家的钱财,更是以此打击士风,更方便他们鱼肉百姓。因此,此大狱是当时普遍存在的地方官员和当地下层绅士矛盾的体现。官场的黑暗和舆论场对与政治相关的公共事件的沉默,是当时的社会文化生态实况。

关 键 词:清代重案 《喧喧》 “苏州诸生案” 清代士风 诗歌本事 

分 类 号:K249.305[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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