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图转卖潮流球鞋牟利 上家未发货 平台不担责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柴榕翔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法庭内外》2022年第3期18-19,共2页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摘  要:案情回放原告系“潮鞋”玩家,被告系以二手鞋交易为主的潮流商品鉴别交易平台,原告在此平台上多次进行买卖交易。本案中,原告通过被告平台以4999元的价格抢到了一双发售价为999元的明星联名款限量运动鞋。按照平台规则,卖家应该在原告付款后36小时内将商品寄到平台进行查验。

关 键 词:买卖交易 交易平台 运动鞋 牟利 原告 潮流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