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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江向东 Jiang Xiangdong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古代思想史研究室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思想史研究中心,北京100101
出 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47-54,共8页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摘 要:汉魏两晋南北朝时期属于佛教中国化的起始阶段,亦是“中国佛教哲学”因果学说初步形成之早期酝酿阶段,而中国佛教哲学早期的因果学说既不完全等同于“印度佛教哲学”的因果理论,亦同样有别于隋唐时期及后世佛教哲学的因果学说。本文在深入具体分析《弘明集》与《广弘明集》等文本的基础上,对中国佛教哲学早期因果学说作出了新的诠释:其一、东汉末年苍梧太守牟子所撰写的《牟子理惑论》至晋代孙绰所作《喻道论》的完成即可被视为其理论建构之第一阶段,即“被动调适阶段”,以“善恶报应”为其基本主张;其二、慧远之“三世报应说”的提出,可视为中国佛教哲学早期因果学说理论建构之第二阶段,即“主动调适阶段”;其三、李师政之“因缘果报说”的建构完成,可被视为第三阶段,即“调适完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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