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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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羽佳 李延霞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企业界》2022年第5期24-24,共1页Enterprise

摘  要:记者1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根据两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时点,由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提前至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公告称,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关 键 词: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留抵税额 纳税申报 增值税 退税政策 存量 自愿申请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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