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权利基础的认定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丽丽 高冰 

机构地区:[1]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201799

出  处:《中国检察官》2022年第10期66-70,共5页The Chinese Procurators

摘  要:一、基本案情2018年5月,戴某与甲镇政府达成垃圾处理发包协议,由双方共同出资在甲镇政府提供的一处地块上建设垃圾处理场,用于处理甲镇政府无偿提供的建筑垃圾,双方约定戴某出资3000万元,甲镇政府出资1000万元。后因甲镇政府财政原因,甲镇政府出资的部分由戴某垫资。同时,双方约定,合同为期3年,政府一次性向戴某支付垃圾处理费4000万元,如遇政府拆违,戴某应无条件搬离,不得向甲镇政府主张拆迁赔偿与补偿。

关 键 词:敲诈勒索罪 垃圾处理费 出资 建筑垃圾 垃圾处理场 镇政府 认定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