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区归来不报备,确诊阳性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马祥超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江淮法治》2022年第10期44-44,共1页

摘  要:导读之声疫情防控期间,在疫区有逗留史,返回后未按照有关规定报备,且多次前往公共场所活动,随后被确诊为阳性,并造成他人被感染,是否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聚焦2022年3月26日晚,寿县某医院的李某开车送其女友到邻县某卫生院上班。该卫生院是疫区所在地.李某在该卫生院附近逗留数小时,期间不断有防疫人员来来往往,李某出于好奇还进行了探视和询问。

关 键 词:防疫人员 疫情防控 疫区 刑事责任 案件聚焦 公共场所 报备 卫生院 

分 类 号:S85[农业科学—兽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