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亲本品种可获得性制度的设立——由水稻粤禾丝苗品种权侵权纠纷案谈起  被引量:3

Establishment of a parental variety availability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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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秀丽[1] 刘志云 Li Xiuli;Liu Zhiyun

机构地区:[1]青岛农业大学,山东青岛266109 [2]青岛金妈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青岛266600

出  处:《中国种业》2022年第7期8-11,共4页China Seed Industry

摘  要:授权品种可获得是研究豁免制度得以实行的前提。亲本品种的不可获得性不仅造成不同繁殖特性下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对等、品种受到重复保护而遗传资源却得不到有效利用,而且还会使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的根本目的部分落空。在保障亲本品种权利人利益的制度已经出现的今天,未来植物新品种立法的目标之一就应当是亲本品种可获得性制度的设立。

关 键 词:研究豁免 亲本品种 可获得性 

分 类 号:D922.6[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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