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内部货物损失责任划分办法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铁道知识》2022年第2期86-87,共2页Railway Knowledge

摘  要:铁路内部各单位之间货物损失责任划分,应以《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原则和下列各项规定确定并根据不同情况,依据以F规定参照有关规章划清铁路内部各申-位的责任。一、火灾(一)火灾责任以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起火原因为依据,铁路局集团公司间对火灾责任意见不一致时,二级、三级、轻微损失由处理铁路局集团公句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认定定责;一级损失相关铁路局集团公司对责任认定不一致时,由发生铁路局集团公司报总公司裁定。

关 键 词:公安消防部门 起火原因 货物损失 责任划分 铁路局 处理规则 责任认定 集团公司 

分 类 号:F5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