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股权的税务处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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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利娜 张伟[2] 

机构地区:[1]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出  处:《财务与会计》2022年第14期51-53,共3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摘  要:本文对企业以现金或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时的税务处理进行了深入解析。以现金对外投资取得股权时,股权投资借款费用无需资本化,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被投资方应按照实收资本缴纳印花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涉及到多税种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按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按照投资标的物的不同,分别按照视同销售和销售处理;土地增值税按照投资方和被投资方身份是否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适用应税和免税待遇;对100%控股的子公司投资,免征契税;被投资方资金账薄印花税可以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关 键 词:股权 现金 非货币资产 税务处理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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