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荟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公民与法(审判版)》2022年第5期38-43,共6页Citizen and Law

摘  要:关于构建刑事和解配套制度的意见建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该款明确了司法机关审查和解协议的责任和主持制作和解协议的义务,但对双方当事人如何达成和解,刑诉法没有规定。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应当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关 键 词:刑事案件 刑事和解 《刑事诉讼法》 刑诉法 当事人和解 自愿和解 和解协议 意见建议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