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同种子批的检验结论不同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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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钱建国 祁帅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2年第20期82-84,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种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举报,对被诉侵权人进行执法检查,抽检被诉侵权人的库存种子送检形成的检验报告,本身具有合法性。针对同一侵权行为在行政查处程序中形成的检验报告与民事侵权诉讼案件具有关联性,相关检验报告可以在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

关 键 词:侵权人 侵权行为 民事侵权 证据使用 检验报告 执法检查 裁判要旨 种子批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2.4D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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