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助力增值税留抵退税应在四个方面发力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苏继程 

机构地区:[1]北京金证东方税务师事务所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22年第8期65-67,共3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制度,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因企业生命周期、进销项不匹配和特殊业务处理等,有时会出现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二是允许企业申请,严格审核后当期退还。2019年我国建立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

关 键 词: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税务师事务所 企业生命周期 增值税 留抵税额 应纳税额 特殊业务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