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不断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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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荫凯[1] 

机构地区:[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出  处:《中国审判》2022年第16期21-21,共1页China Trial

摘  要: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事关民生福让、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2019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和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将“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关 键 词:国家发展改革委 诉调对接机制 保障和改善民生 立案庭 最高人民法院 创新社会治理 纠纷调解工作 社会和谐稳定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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