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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不动产》2022年第9期60-60,共1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民法典》与土地管理法制因应对接时,应贯彻“私权自治与权力干预相统一”“资产效益与生存保障相统一”“协同发展与差异调控相统一”及“效益增长与持续发展相统一”等基础对接原则。——陈小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农民集体成员权与集体所有权是一对辩证统一的范畴,二者在内容构造上具有内在统一性,均蕴含所有权所固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也正是因为农民集体成员拥有各项集体权利,作为总有团体的农民集体才不至于成为“虚化”的所有权主体。

关 键 词:土地管理法 《民法典》 内在统一性 集体权利 私权自治 所有权主体 处分权能 集体所有权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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