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地产项目进项税额转出细化规则的探讨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邹胜 伍金田 杜晨晨 

机构地区:[1]信永中和(成都)税务师事务所 [2]中汇智谷(四川)税务师事务所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22年第10期42-43,共2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关 键 词:房地产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 纳税人销售 进项税额 暂行办法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