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合同的订立时限及其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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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白如银 苏静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国招标》2022年第11期29-32,共4页China Tendering

摘  要:为了确保招标采购效率,《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各个关键程序都设定了时限,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后才订立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下面将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浙民终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为导引,对签订中标合同的法定时限及是否影响合同效力进行探讨。

关 键 词:民事判决书 书面合同 合同效力 中标通知书 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招标人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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