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编语境下对保全证据公证业务的若干思考  

Thoughts on Evidence Preservation Notarization in Context of Right of Personality in the Civil Code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彭贺超 Peng Hechao

机构地区:[1]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公证处

出  处:《中国公证》2022年第10期52-55,共4页China Notary Journal

摘  要:《民法典》中新增人格权编,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相互联动,构成了一幅丰富的民法规范适用地图,对实务产生深远影响。《民法典》人格权编对公证实务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保全证据公证业务与人格权保护关联性最强,一是人格权编为保全证据公证业务拓宽了新思路,确定了各种具体人格权的概念,并以一般人格权作补充。

关 键 词:《民法典》 具体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 人格权保护 人格权编 民法规范 公证实务 保全证据公证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