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房产类直播的变现路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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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军[1] 

机构地区:[1]日照广播电视台房车频道

出  处:《全媒体探索》2022年第10期89-90,共2页All-media Explorations

基  金:“日照市社会科学2022126号研究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按照实施主体,直播主要分为三类——网红、商家、媒体,每类直播的逻辑和变现路径都是不同的。直播带货是“人、货、场”的统一,三者缺一不可。人即主播、货就是货源、场就是直播场所。这三要素中,起步阶段的排序是:货、场、人。商家直播带货,是由经销商在线下获得流量,然后由企业主在线上直播间完成转化。本质上是“直播分销”的逻辑。对于房产等大宗消费品来说,媒体直播的逻辑是“直播带人”。变现路径则为将“公信力背书+渠道整合+黏性粉丝+优质产品”四大要素结合好,将“主流媒体+社交电商”高效整合。

关 键 词:网红直播 商家直播 媒体直播 社群营销 粉丝经济 

分 类 号:G206[文化科学—传播学] F299.2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F724.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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