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参与金融活动的主体制度研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晓 

机构地区:[1]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

出  处:《上海商业》2022年第11期14-17,共4页Shanghai Business

摘  要:近年来,人工智能结合大数据优势来参与人类生产生活已是未来发展的潮流。目前,关于人工智能是否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各学界仍争议不断。诚然,人工智能尚无法拥有比肩自然人的主观能动性,仍有其工具性,不具有自然人意义上的法律资格主体。但在金融活动领域,通过类似法人的制度设计,可先将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资格确认下来,从而提升经济活动的效率。仅因人工智能并非绝对智能就拒绝承认其法律主体资格,而阻碍人类利用人工智能缔结、变更、消灭法律关系,是脱离当今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思考方式。

关 键 词:人工智能 金融活动 法律资格 制度设计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