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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江淮法治》2022年第19期7-7,共1页

摘  要:执业兽医注册和乡村兽医登记均修改为备案农业农村部新制定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办法》细化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备案规定。调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将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10年以上的乡村兽医纳入报考范围;完善备案要求,将执业兽医注册和乡村兽医登记均修改为备案,规定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满5年的可以备案成为乡村兽医;允许多点执业,规定执业兽医可以备案多家执业的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兽医可以在备案机关所在县域的乡村从业。

关 键 词:乡村兽医 执业兽医 村级动物防疫员 动物诊疗机构 全日制高校 备案 《办法》 在校生 

分 类 号:S85[农业科学—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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