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平台做房产直播的策略探讨  

Discussion on the Strategy of Real Estate Livestreaming on WeChat Plat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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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军[1] Yang Jun

机构地区:[1]日照广播电视台,山东日照276826

出  处:《新闻研究导刊》2022年第23期244-246,共3页Journal of News Research

基  金:日照市社会科学研究2022年度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2126。

摘  要:文章应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分析了网红、商家、媒体三类直播,发现了每一类直播的逻辑和变现路径是不同的。网红直播与线下零售的铺位类似,直播带货是“人、货、场”的统一,三者缺一不可。人即主播、货就是货源、场就是直播场所。这三要素中,起步阶段的排序是:货、场、人。而以董明珠为代表的商家直播,先有各地经销商在线下吸粉,带货本质上是“直播分销”的逻辑。对于房产等大宗消费品来说,媒体在微信端直播的逻辑是“直播带人”。变现路径是将“公信力背书”、渠道整合、黏性粉丝、优质产品四大要素完美结合,使主流媒体与社交电商高效整合。媒体直播的本质是社群营销,要想通过房产直播变现,必须通过直播为售楼处带去客户,而功夫就在直播之前的社群营销工作中。

关 键 词:网红直播 商家直播 媒体直播 社群营销 直播环节 

分 类 号:G206[文化科学—传播学] F299.2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F724.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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