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标注地理标志的“李鬼”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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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孔迪 

机构地区:[1]广东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出  处:《中国质量监管》2022年第10期50-53,共4页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摘  要:案情简介2021年4月,G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举报对辖区内某粮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的一款大米包装的产品名称和显著位置处均明示标注为“马坝油粘米”。经查,“马坝油粘米”是省内S市Q区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本省较为知名。地理标志产品包括:(一)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而涉案大米的原料虽然有证据(有供应商证明)显示是在省内S市Q区种植和收获的,但因为并非在原产地完成最终生产、加工,所以虚假标注“马坝油粘米”仍构成违法。

关 键 词:地理标志 经查 养殖产品 食品生产企业 市场监管部门 供应商 原产地 产品名称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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