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车辆效力能否自然延续  

Whether the legal effectof temporarilydetained vehicles can be naturally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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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易锋杰 

机构地区:[1]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出  处:《中国道路运输》2022年第11期30-31,共2页China Road Transport

摘  要:行政机关不能因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而延长扣押期限。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特别是延期扣押时,法律依据应当充分。4月15日,执法人员在某市某公司门口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涉事大客车没有道路运输证IC卡和客运标志牌,车上载有团体乘客10人,现场不能提供包车协议。司机张某当场出示了纸质道路运输证,证件载明的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但纸质证件记载车牌号码与车辆照片悬挂车牌号码不符。经核查,涉案车辆为某汽车服务公司所有,取得的经营范围为“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与司机提供的纸质证件内容不相符。

关 键 词:道路运输证 车牌号码 经营范围 行政强制措施 标志牌 IC卡 县际 包车客运 

分 类 号:R65[医药卫生—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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