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邱慎明
机构地区:[1]中山市浪网中学
出 处:《师道(教研)》2022年第10期76-76,共1页
摘 要:重读张楚廷先生的《教育哲学》,我深有感触.教育哲学,当是回答我心中深埋已久的疑惑:教育是什么?教育为什么?教育何以然?我是来找答案的,但没想到张先生却为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更多的问题,举个例子,"以学生为主体",学生作为主体应当是相对于某一特定认识和实践过程中的客体而言的,泛泛而谈并没有实在的意义.我们不妨来考察一下人们通常是在什么语境下使用这句话的.用"以学生为主体"作为关键词在百度进行搜索,绝大多数搜索结果谈论的都是课堂教学,可见人们主要是在讨论课堂教学有关要素的关系的时候说这句话的.一般说来,课堂教学的要素包括教师、学生和学习内容三个要素,有的学者认为还应当加上"学习环境"组成四个要素.如果认为在这三个或四个要素中,学生为认识和实践的主体,无论教师充当什么样的角色,"教"就由于缺乏主体而不可能在课堂上发生.可见,"学生为课堂教学的主体"是不恰当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学生为学习的主体"呢?从实践论的角度来说,如果把学习内容作为客体,学生在认知过程中确实处于主体地位,但不要忘了,主体与客体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作为客体的学习内容也会作用于作为主体的学生而形成对学生的改造,这使得学习内容又变成了主体.因此,当我们说"某某为主体"时,应当针对某一特定的认识和实践过程而言,泛泛而谈"某某为主体"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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