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3+3”水域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Tianjin's Dagang"3+3"Water Area Comprehensive Measures Achieve Good Resu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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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祝剑 Zhu Jian

机构地区:[1]大港海事局

出  处:《中国海事》2022年第12期74-75,共2页China Maritime Safety

摘  要:强国建设,交通先行;交通发展,服务为先。近年来,海上休闲旅游的监管问题,对港区船舶原有的管理方式带来了强烈冲击,主要表现为沿海小船非法载客、辖区河海交汇区域治理难等。同时,各管理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没有明确的互补管理机制,加之相关的政策法规不配套,各种船舶良莠不齐,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辖区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大。基于此,大港海事局不断探索形成“3+3”水域综合治理“大港模式”,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关 键 词:监管问题 水上交通事故 水上交通安全 天津大港 交汇区域 职能交叉 休闲旅游 政策法规 

分 类 号:U698[交通运输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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