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邹新凯 Zou Xinkai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法学院 [2]马克斯·普朗克税法与公共财政研究所
出 处:《税收经济研究》2022年第6期78-88,共11页Tax and Economic Research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数字经济时代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的税法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2XJC820002);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型数字平台税法规制的比较研究”(项目编号:留金选[2021]70号)。
摘 要: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程中,纳税人越来越可以在申报纳税、享受优惠时选择适用各级税法规范。司法实践显示,允许纳税人作出选择的税收选择规范存在文本结构不明确、范围边界不清晰、保障规则不完善等突出问题。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将纳税人税收选择规范内含的税收选择权在税收法律中正式确立、充分保障,如此方能有效指导税收选择规范的制定、执行与救济。纳税人税收选择权的法律确立与法治保障的理论基础是:税法基本原则孕育税收选择权产生、税制简化改革推动税收选择权发展、税收筹划权导引税收选择权升华,并具有强化税收治理的民主参与、修正国家治理的税权运行弊端两大实践价值。纳税人税收选择权的体系化建构,对外要恪守税法基本原则、对内要区分不同构成要件和征管程序的选择空间差异。在厘定行权边界后,纳税人税收选择权及其规范的法治化,还应从健全规范的制定、严格规范的执行、保障规范的救济等方面具体展开。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