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的法律适用--兼析《总则编解释》第11条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1

Legal Application of Guardianship by Conduct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婷 Liu Ting

机构地区:[1]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3年第1期26-31,共6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意定监护协议可以依照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特别是委托合同的规定,但立足于其典型身份关系协议的属性和保护被监护人利益的制度设计目的,在参照适用时有必要予以限制。这一点在监护协议的解除方面较为典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也对此作了解释。成年人是否缺失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宜通过特别程序快速确定,但也有必要探索其他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方式。监护关系成立之后,意定监护人解除监护协议的正当理由应当严格限定,以平衡有约必守、保护被监护人的价值理念。为实现被监护人利益保护的最大化、意定监护功能的发挥,意定监护也要与法定监护有机衔接,以推进对被监护人人身、财产等各方面权益的保障。

关 键 词:意定监护 被监护人 参照适用 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监护 委托合同 有机衔接 监护关系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